工作了几天不想做,老板不付工资怎么办?
我在一个地方工作了几天,现在不想干了,可老板说我工作时间短不给我发工资。我觉得自己付出了劳动,应该得到报酬,可又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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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工作了几天不想做,老板却不付工资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我们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尝试和老板进行友好协商。向老板说明法律规定,表明自己虽然工作时间短,但确实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相应的工资。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心平气和地与老板沟通,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我们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过。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详细说明情况,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另外,我们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比较正式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我们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我们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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