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强险上路的车发生事故会怎么判决?

我的车没买交强险就上路了,结果出了事故。我特别担心,也不知道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会不会让我承担特别重的责任啊?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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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险事故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上路并发生事故时,判决通常会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它的目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受害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如果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就上路发生事故,车主或管理人会面临一定的法律后果。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原本应该由交强险承担的赔偿部分,将由车主或管理人自行承担。 例如,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如果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损失在这个限额内,即使车辆没有交强险,车主或管理人也要按照这个限额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照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 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且车主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未购买交强险上路还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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