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交强险发生事故该怎么处理?


当发生没买交强险却出现事故的情况时,处理方式涉及到责任认定和赔偿等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讲解。首先,没买交强险上路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以没买交强险就上路,车主或管理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在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通常会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来进行。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没买交强险不影响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划分,那么事故责任划分按照正常情况进行。但是,在赔偿方面,没买交强险就会产生很大影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原本应该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现在要由车主自己承担。例如,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如果事故造成对方财产损失1500元,这1500元本应由交强险赔付,但因为没买,就需要车主自己掏腰包。此外,没买交强险上路还会面临行政处罚。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总之,没买交强险发生事故后,车主不仅要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还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额外承担本应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同时可能面临车辆被扣留和罚款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