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交强险上路出车祸责任如何划分?

我开车上路的时候没买交强险,结果出了车祸。现在不知道这责任该怎么划分,是我要承担全部责任吗?还是有其他的划分方式?我很担心自己会因为没买交强险而承担过多不必要的责任,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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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无交强险上路出车祸责任划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交强险的概念。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也就是说,没买交强险上路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而关于事故责任划分,这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来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不过,无交强险上路会影响到赔偿的承担。即使事故责任划分完毕,由于没有交强险,原本应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部分,需要由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自行承担。例如,在有责情况下,交强险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这起事故造成对方的损失在这些限额范围内,即使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也要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所以,无交强险上路会让车主面临更大的经济赔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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