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划扣的钱算不算偿还?
我之前欠别人一笔钱,一直没还上,结果法院进行了司法划扣,直接从我的账户里划走了一部分钱。我想知道,这笔被划扣的钱能不能算我偿还给对方的欠款呢?心里一直有点疑惑,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司法划扣的钱通常是算作偿还债务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司法划扣是什么。司法划扣是指法院等司法机关依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将被执行人账户内的款项划转到指定账户的执行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当你败诉了,或者有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你还钱,但你不主动履行时,法院就可以强制把你账户里的钱拿出来还给债权人。 从法律角度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这意味着,一旦法院进行了司法划扣,划扣的金额就是用于履行你所负的债务的。当划扣的钱到达债权人的账户后,就相当于你已经向债权人偿还了相应数额的债务。这部分金额会在你的债务总额中扣除,你的债务相应减少。 不过,如果在划扣过程中出现错误,比如划扣金额超出了你实际应偿还的债务,或者划扣的主体有误等情况,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纠正错误,返还多划扣的款项。但在划扣正确无误的情况下,司法划扣的钱是明确算作偿还债务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