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开了个小工厂,最近听说有同行因为假冒注册商标被抓了。我有点担心自己会不会不小心也触碰到这方面的法律红线,想了解一下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司法解释,具体什么样的行为算犯罪,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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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简单来说,就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起到了关键的指导作用。该解释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此外,对于“相同的商标”,该解释也给出了明确界定,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同时,“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这些司法解释为司法机关在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罪相关案件时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依据,也让我们普通企业和个人能够清楚地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避免无意中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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