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杀人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未成年人杀人追诉的含义。身边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想知道对于未成年人杀人,追诉是怎么一回事,是会一直追究责任吗,有什么条件和规定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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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追诉,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依法展开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一系列活动。在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秉持着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同时也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杀人案件的追诉,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不过,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在量刑时会与成年人犯罪有所区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即便未成年人实施了故意杀人这样严重的犯罪行为,也不会被判处死刑。此外,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还会综合考量犯罪的情节、后果以及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悔罪表现等诸多因素,以做出最为恰当的处理。 总的来讲,未成年人杀人追诉是法律针对特定严重犯罪行为的一种规范措施,旨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要依法惩处犯罪,又要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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