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想弄清楚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听说有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说的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是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不太明白,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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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指的是,当未成年人实施了严重犯罪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原本可能因年龄等因素不进行刑事追诉,但经过特定的核准程序后,可以对其进行追诉并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适用核准追诉的主体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适用的犯罪行为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并且要达到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后果,同时情节还需恶劣。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追诉是一个严格的程序,目的是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间找到平衡。一方面,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需要给予一定的特殊保护;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实施了极其严重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也不能让其逃脱法律的制裁。经过核准追诉后,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等,按照法律规定对该未成年人进行定罪量刑,以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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