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盗窃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盗窃罪立案标准的一般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通常情况下,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盗窃行为就会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的情况,有其特殊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盗窃罪并不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罪名范围内。也就是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无论盗窃金额多少,都不会因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虽然达到上述“数额较大”标准可能会被立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此外,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所以,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在考虑是否立案以及如何处理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不仅仅看盗窃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