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成败的关键是什么?


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成败的关键主要在于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那么,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法律明确列举了几种情形。首先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两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对婚姻关系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若能证明存在这些情况,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是重要情形。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使夫妻关系无法维持。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同样会影响判决结果。赌博和吸毒不仅会导致家庭财产的损失,还会严重影响家庭的和谐与稳定,若一方有这些恶习且屡教不改,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也是法定情形之一。这里的分居需要满足因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且持续满两年的条件。分居时间的计算从夫妻实际分居的次日算起,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 此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也会综合判断。比如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双方在重大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等。在诉讼离婚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上述情形的存在,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例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分居协议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只有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才能增加诉讼离婚成功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