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有哪些相关知识?


转账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它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从适用范围来看,转账支票适用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往来的款项结算。无论在同城还是异地,都可以使用转账支票进行结算,这大大方便了企业之间的资金流转。比如,A公司向B公司购买了一批货物,A公司就可以开具转账支票给B公司来支付货款。 在使用流程方面,首先是出票。出票人需要在支票上填写清楚各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表明“转账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等。如果这些事项填写不完整,支票可能会无效。然后是交付,出票人要将转账支票交付给收款人。接着是提示付款,收款人或持票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出票日起10日内),将转账支票提交给付款银行进行付款提示。银行在审核支票无误后,会从出票人的账户中将款项划转到收款人的账户。 关于转账支票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同时,该法第九十条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如果转账支票出现遗失等情况,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