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不足两年时劳动补偿该怎么算?
我在公司工作还不到两年,最近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工龄不足两年的情况,劳动补偿是怎么计算的,是有统一标准还是分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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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补偿一般指的是经济补偿金,它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当工龄不足两年时,劳动补偿的计算要分不同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您的工龄在一年零六个月以上,不足两年,那么公司应向您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您过去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经济补偿就是5000×2 = 10000元。 要是您的工龄是在一年以上,不满一年零六个月,公司则需支付您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以月平均工资5000元为例,经济补偿就是5000×1.5 = 7500元。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若公司是违法解除和您的劳动合同,当工龄在一年零六个月以上不足两年,原本经济补偿是两个月工资,现在赔偿金就是四个月工资;工龄在一年以上不满一年零六个月,原本经济补偿是一个半月工资,现在赔偿金就是三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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