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诸多区别。 首先,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范畴。比如你在一家公司长期稳定工作,签的劳动合同就受劳动法保护;若只是偶尔给人做个兼职,签的劳务合同则受民法等调整。《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 其次,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主体没特殊要求,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像你去一家企业上班,企业是用人单位,你是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是你给邻居做些临时性劳务工作,你们俩公民之间就可以签劳务合同。 再者,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有从属关系;劳务合同主体间不存在从属关系,始终是平等主体。例如在公司里,员工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听从安排,这是劳动合同的从属体现;而做兼职时,和雇佣方就是平等的,按约定提供劳务即可。 然后,合同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需规定这些。比如工厂要给工人提供安全防护装备等,这是劳动合同里会涉及的;但做兼职劳务可能就没有这些要求。 最后,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劳动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按等价有偿原则支付 。例如正式员工按工作业绩、时长等拿工资;兼职可能就按次或者按工作量给报酬。 相关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