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哪些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范畴,它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益关系;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范畴,侧重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经济往来。比如,劳动者与正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个人为他人提供临时性劳务签订劳务合同,受民法相关规定约束 。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劳动合同受专门劳动法律法规调整。 其次,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主体则较为广泛,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举例来说,工厂招聘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主体明确;而个人请钟点工打扫卫生签订劳务合同,主体类型多样。 再者,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一员,存在从属关系,要服从单位管理;劳务合同主体始终相互独立,是平等主体,以自己名义履行合同义务。像公司员工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排,这是劳动合同下的从属关系体现;而兼职人员与委托方之间,彼此独立工作,是劳务合同主体平等关系表现。 另外,合同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对此一般无强制规定。比如正规企业要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等;而个人之间的劳务合同,提供劳务条件可自行约定。 最后,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劳动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劳务合同劳务价格按等价有偿原则支付,由双方协商确定。比如企业员工按工作业绩、工作时长等获取报酬;而给人翻译文件的劳务报酬,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