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合同仍在工作,这种情况有补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和我续签,但我还一直在岗位上工作。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我能不能拿到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仍在工作,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给予经济补偿。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走破产程序,按照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平均的月工资计算)。例如工作了8年零几个月,大概可以计算为8个月加半个月的补偿数额。而如果单位走破产程序,那么只能作为企业债权优先清偿的就只有基本的工资和伤残补助金及基本养老金,可能无法获取足额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保持或提升合同条件,员工拒绝续签的,则没有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自身原因不愿意续签合同,所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