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劳动合同不续签该怎么处理?
我在公司工作多年,现在劳动合同马上到期了,公司好像没有要续签的意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拿到补偿,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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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须付劳动者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再者,如用人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劳动者可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同第一种情况。 而当劳动者选择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新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否则一般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不续签的处理方法如下: 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提前通知劳动者,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同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如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劳动者不续签的,若符合可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要求。然后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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