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降低工资续订,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补偿金吗?

我在公司的劳动合同马上到期了,公司提出续签但工资却降低了,我肯定是不同意降薪续签的。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得给我补偿金呀?毕竟我一直勤勤恳恳工作,现在公司这样操作让我心里很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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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降低工资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补偿金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角度来讲,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有权利选择是否续签以及在何种条件下续签。而用人单位如果想要续签,应当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这里的条件包括工资待遇、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等多个方面。 其次,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公司降低工资续订的情况下,明显不属于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所以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时,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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