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跟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准备申请劳动仲裁。但我不太清楚在仲裁过程中举证期限是怎么回事。我担心错过时间没办法提交证据,想知道法律上对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在这个期限内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展开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举证期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举证期限就是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的时间范围。规定举证期限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避免当事人无限制地提交证据,影响仲裁的效率和公正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举证期限作出了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则,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举证期限。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 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举证,经仲裁委员会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延期申请都会得到批准,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 若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仲裁庭应当组织质证。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愿意对逾期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那么该证据仍然可以在仲裁中使用。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质证,那么逾期提交的证据可能就不会被仲裁庭采纳。 在实践中,为了避免因举证期限问题影响自己的权益,当事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指定举证期限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收集和整理证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同时,要注意保留好证据提交的相关凭证,以证明自己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举证义务。 此外,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的证据,如需要鉴定、勘验等,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要求配合完成相关程序。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