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
我把户口从老家迁走了,现在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老家的宅基地我还能不能拥有呢?是会直接被收回,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呀?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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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户口迁走后,关于老家宅基地是否还能拥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的区别。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如果只是户口迁走,但宅基地上有合法建造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依然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户口的迁移而改变归属。只要房屋还存在,就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坍塌或者不能使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这里虽然说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但基于房屋所有权和“地随房走”,即使户口迁走也能继续使用宅基地。 然而,如果户口迁走后,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已经坍塌、灭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重建,这种情况下,村集体就有权收回宅基地。因为没有房屋附着,宅基地的使用基础就不存在了。 此外,如果户口是从农村迁往城镇,变成了城镇户口,同样适用上述规则。对于继承的房屋,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以使用宅基地,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操作,只能进行必要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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