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听说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时效是多久,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或者中断时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劳动仲裁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例如,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收到工资条发现工资少发的那一天,通常就可认定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同时,该法条也规定了仲裁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情形。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这些法定事由包括: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员工向公司书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员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例如公司承诺会支付拖欠的工资。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法定事由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比如发生自然灾害使员工无法及时申请仲裁,或者员工因突发重大疾病住院无法在时效内主张权利等。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体现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进一步保护,特别是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这种常见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