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补偿金计算标准是多少?
我在公司工作时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听说这种情况可能会有补偿金。但我不太清楚这个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想了解下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算的,是和我的工资有关,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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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补偿金,其实就是在劳动过程中,因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等情况,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钱,用来弥补劳动者受到的损失。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劳动争议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首先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正常协商解除的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要是单位违法解除,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000元,三倍就是12000元,若劳动者月工资是15000元,计算经济补偿时就按12000元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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