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争议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现在涉及到补偿问题,但是我不太清楚劳动争议补偿标准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想了解一下这些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能让我在处理和公司的事情时有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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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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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补偿标准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用于确定劳动者应获得补偿金额的一系列规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劳动争议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金:这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赔偿金: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该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比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且劳动者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加班工资:劳动者加班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例如,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劳动者正常工资的三倍支付加班工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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