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相关法律制定的具有指导意义的规定。这些解释能让大家更清楚地知道在劳动争议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让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更明确的依据。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这个解释涵盖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多个方面。比如在受案范围上,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等。 在劳动合同效力方面,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体现了对劳动者意思自治的尊重。 在举证责任上,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有助于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举证能力上的差异,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仲裁时效、仲裁裁决的效力等问题,该司法解释也都有明确规定。比如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等。总之,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依据,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该了解这些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