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有哪些实体规定?


劳动争议处理的实体规定涉及多个方面,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规定。《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只要你给单位干活,接受单位管理,单位给你发工资,即便没有签合同,也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工资支付方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于加班工资,该规定第十三条指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再者,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程序都做了明确规定。比如,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最后,关于社会保险和福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总之,劳动争议处理的实体规定涵盖了劳动关系的各个环节,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