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单位才有留置权?

我在和一些单位打交道时,听说有的单位有留置权。我不太清楚到底什么样的单位才具备留置权,是所有单位都可以,还是有特定要求的单位才行呢?我想弄明白这个问题,避免在和单位合作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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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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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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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并非所有单位都拥有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一般来说,行使留置权通常是基于一些特定的合同关系,比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按照约定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如果寄存人不支付保管费用等到期债务,保管人就有权留置保管物。运输合同里,承运人按照约定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所以,通常是从事保管、运输、加工承揽等业务的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才有可能拥有留置权。而且,行使留置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不能随意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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