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确定劳动关系及其依据有哪些?


在我国,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确定劳动关系是解决劳动纠纷、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为确定劳动关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首先,书面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力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双方的劳动关系就通过合同得以明确。 然而,在现实中,存在许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就要依据其他凭证来确定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此外,从实质要件来看,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的特点,包括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人格从属性主要体现在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经济从属性则表现为劳动者依靠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进行劳动,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没有自主经营的权利。比如,劳动者需要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工作,工作成果归属于用人单位等,这些都是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重要因素。 总之,确定劳动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和依据。劳动者在遇到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