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署日期造假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劳动合同签署日期造假的情况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和处理办法。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署日期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确定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计算工龄、判断合同是否及时签订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劳动合同签署日期造假,这可能会对劳动者的权益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比如在计算经济补偿、年假天数等方面,可能会因为日期的错误而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损。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同时,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如果劳动者发现劳动合同签署日期造假,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纠正错误的签署日期,并重新签订正确的劳动合同。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与用人单位沟通的聊天记录、邮件等。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他们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真实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并对用人单位的造假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劳动合同因签署日期造假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同时,根据该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自己因日期造假所遭受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