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莱阳司法鉴定的受理和实施是怎样的?

我在莱阳遇到了一些事情需要做司法鉴定,但是不太清楚莱阳司法鉴定的受理流程是怎样的,以及受理之后具体如何实施。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多久能出结果,实施过程中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等,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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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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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莱阳,司法鉴定的受理和实施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首先来看受理环节。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个人不能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是由办案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进行委托。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这里的鉴定材料可能包括病历、诊断证明、相关的影像资料、证人证言等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各种材料。司法鉴定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不完整、不充分,可能会要求委托人补充。 当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会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查。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如果决定受理,司法鉴定机构会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明确鉴定事项、鉴定要求、鉴定时限、鉴定费用等内容。 接下来是实施环节。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鉴定过程中,司法鉴定人应当严格按照鉴定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例如在法医临床鉴定中,需要对伤者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依据相关的医学标准和规范来判断损伤程度。 在鉴定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鉴定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关于鉴定时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当鉴定工作完成后,司法鉴定机构会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最后,司法鉴定机构会及时将司法鉴定意见书送交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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