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侵权赔偿多少合适?

我家遇到了征地拆迁,但是拆迁方的一些行为感觉侵害了我们的权益。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征地拆迁侵权的情况,赔偿多少才是合适的,想了解下相关的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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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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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侵权赔偿是一个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征地拆迁侵权”的概念。征地拆迁侵权指的是在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过程中,采取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对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这些损害可能包括对房屋、土地等财产权的损害,也可能涉及到被拆迁人的人身权利等。 对于征地拆迁侵权赔偿的确定,需要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侵权情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这就明确了如果存在违法征地拆迁的情况,被拆迁人有权获得赔偿。 在计算赔偿数额时,一般要遵循“填平补齐”原则,也就是说要让被拆迁人恢复到侵权行为没有发生时的状态。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通常包括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搬迁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如果是经营性用房)等。房屋价值的评估一般会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例如,当地同地段、同类型的房屋市场价格是每平方米8000元,那么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就可以按照这个标准来评估确定。 搬迁安置费用则是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搬迁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搬家的运输费、临时安置的房租等。停产停业损失主要针对经营性用房,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比如,一家商铺在拆迁前每月的净利润是5000元,因拆迁停产停业了3个月,那么停产停业损失赔偿可能就是15000元。 此外,如果因为征地拆迁侵权行为给被拆迁人造成了精神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过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相对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侵权情节、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总之,征地拆迁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补偿。如果被拆迁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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