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在村民内部需要公示吗?
我家这边土地被征收了,村里说有补偿,但是一直没公布具体补偿情况。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土地征收补偿需不需要在村民内部进行公示呢?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展开


土地征收补偿在村民内部是需要进行公示的。下面从不同方面来详细解释。 从法律概念来讲,土地征收补偿公示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相关部门或组织将土地征收补偿的具体情况,如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安置方式等信息,以一定的方式向村民公开,让村民能够知晓自己应得的权益和整个补偿分配的情况。这是为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出现补偿分配不公、暗箱操作等问题。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而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情况就属于涉及村民利益且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所以必须进行公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也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些费用的具体情况都应该向村民公开。如果村民发现土地征收补偿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