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土地纠纷,法院会判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因为土地纠纷闹得不可开交,现在已经到了要去法院离婚的地步。我想知道,就因为土地纠纷这种事,法院会不会直接就判我们离婚啊?心里实在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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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不是已经糟糕到无法挽回、不能再一起生活下去的程度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仅仅是土地纠纷本身,并不必然会导致法院判决离婚。土地纠纷只是夫妻之间可能存在的一个矛盾点,如果这个纠纷并没有导致夫妻感情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比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即使存在土地纠纷,如果夫妻双方还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并且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可能会先进行调解,而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当然,如果土地纠纷引发了严重的冲突,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那么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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