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对征收土地有哪些规定?
我家在农村,最近村里说要征收我们家的地。我不太清楚土地征收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该遵循什么规定,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了解一下土地法里关于征收土地具体有哪些规定,比如征收的程序、补偿标准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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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做出了一系列规定。首先是征收条件,根据该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包括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等六种情形。 在征收程序方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关于补偿标准,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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