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减免优惠有哪些?

我有一块土地,不清楚土地使用税是怎么征收的,也不知道有哪些减免优惠政策。如果能了解这些信息,就能合理规划土地使用和税务成本。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土地使用税征收方式以及相关减免优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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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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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全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它的征收主要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在征收方面,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关于土地面积的测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如果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税额标准方面,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上述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征收期限上,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来说,各地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定不同的纳税期限,比如按季度或者半年缴纳。 关于减免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减免。比如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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