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该如何处理?
我买了套房子,最近才注意到土地使用年限快到期了。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到期后该怎么办。是要重新交钱续期,还是会被国家收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障我的权益呢?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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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区分。首先,我们要明确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国家出让土地时规定的使用期限,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样。比如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也就是我们平常居住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意味着,住宅用地到期后,大家不用担心土地使用权会被收回,会自动续期。不过目前对于续期费用的具体缴纳和减免办法,还需要等后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 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如商业、工业等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也就是说,非住宅用地到期后,如果想继续使用,要提前申请,经批准后重新签合同、交钱;若不申请或未获批,土地就会被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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