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年龄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在我国,民事责任年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确定。 首先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意味着他们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民事法律行为均属无效。比如一个六岁的孩子花了自己零花钱去买了一个价值很高的玩具,这个买卖行为通常是无效的,因为孩子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去做出这样的交易。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像八岁的孩子接受长辈给的红包,这就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是有效的;或者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一些价格不高的文具,也通常认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但是,如果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就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依据是《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最后是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他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他们要对自己的民事行为完全负责。比如一个二十岁的人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他就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