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药品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亲戚因为售卖药品被抓了,说是涉嫌非法经营药品罪。我不太清楚这个罪名,想知道关于非法经营药品罪的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怎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药品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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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药品罪,是一种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药品属于限制买卖的物品,非法经营药品就可能触犯这一条款。 对于非法经营药品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有相关规定。其中明确,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比如,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另外,如果曾因非法经营药品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药品,数额达到上述标准数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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