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以下为您简单介绍其主要内容框架和重点: 总则部分说明了立法宗旨,明确适用范围,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强调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还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试用期、服务期、保密协议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比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明确了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等特殊情况下的解除程序和补偿标准。在劳动合同终止方面,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多种情形。 特别规定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做了专门说明。例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监督检查部分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法律责任中,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详细规定。比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要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完整全文,您可以通过中国人大网等官方渠道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