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致人偏瘫是否需要谅解书?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人了,导致对方偏瘫。现在有人跟我说最好拿到对方的谅解书,可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必要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开车致人偏瘫真的需要谅解书吗?拿到和没拿到会有什么不同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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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车致人偏瘫的情况下,谅解书并非法律强制要求的必备文件,但它在司法实践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从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来详细说明。 从刑事角度来看,开车致人偏瘫,如果符合特定情形,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肇事者积极赔偿受害者,获得受害者或其家属的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在量刑时,法院会将此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也就是说,有谅解书可能会让肇事者得到相对较轻的刑罚。 从民事角度而言,即便没有谅解书,肇事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因偏瘫导致的各种合理费用。 总的来说,虽然谅解书不是必须的,但拿到它对肇事者在刑事量刑方面是有好处的,而民事赔偿责任是不能因为有没有谅解书而免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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