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纠纷物业不管该怎么办?
我和小区里其他业主有纠纷,找物业协调,可物业根本不管。我就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解决问题呢?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物业履行职责,或者我还有其他途径处理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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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业主之间出现纠纷而物业不管时,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解决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物业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中通常会约定物业对小区公共秩序等方面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义务。 然而,如果物业拒绝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业主可以先与物业进行进一步沟通。以平和理性的方式向物业说明纠纷的情况以及其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要求物业履行相应义务。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便后续可能用到。 若与物业沟通后仍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有权监督物业的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职责。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来督促物业处理纠纷。 如果业主委员会也未能有效解决问题,业主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物业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此外,如果纠纷涉及到法律问题,业主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纠纷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的裁决。在准备诉讼时,要收集好与纠纷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视频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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