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最近打算和另一半办理离婚手续,在财产分割这一块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我们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想知道现在关于婚姻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具体该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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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分割是指在夫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婚后特定情形下属于个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首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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