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最新要求是什么?
我接了个建设工程,签合同要约定质量保修金比例。但我不知道最新要求是多少,怕约定不合理之后出问题,也担心不符合规定。所以想问问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的最新要求到底是怎样的。
展开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通俗来讲,就是建设单位(甲方)在和施工单位(乙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时候,从应付的工程款里面预留一部分资金,用来保证在工程保修期间,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能够及时进行维修。要是施工单位不履行维修义务,建设单位就可以用这笔保修金来请其他人维修。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的最新要求,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这一规定意义重大。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降低了资金被大量占用的压力,让他们有更多资金可以用于其他项目的周转或者继续投入到工程建设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比如一个工程价款结算总额是1000万元的项目,按照原来可能较高的比例预留保修金,可能要预留50万元甚至更多,但现在最高只需预留30万元,这就释放了20万元甚至更多的资金给施工单位。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虽然降低了保修金的预留比例,但依然能够保证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有一定的资金来保障维修工作的进行。同时,这也促使建设单位更加注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而不是单纯依靠高额的保修金来保障工程质量。 另外,发承包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将保证金的计付方式从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比例预留,改为按照缺陷责任期内预计维修费用的方式计付。这样的灵活性约定,可以根据不同工程的实际情况,更加合理地确定保修金的金额。比如一些小型的、质量相对稳定的工程,可以通过预计维修费用来确定一个相对较低的保修金金额,避免了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比例预留可能出现的过高保修金情况。总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的规定,是为了平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利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