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的条件最新规定是什么?


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次审理的行为。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救济权利,能保障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里的“新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它能够对原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基本事实是指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体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伪造证据严重干扰了司法审判的正常进行,一旦发现,应当再审。(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质证是指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的过程,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已经履行了申请义务,但法院未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适用法律错误可能导致判决结果的不公,比如错误地适用了法律条文或者对法律条文的解释有误。(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审判组织的合法性和审判人员的公正性是保证审判结果公正的重要前提。(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当性。(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辩论权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重要权利,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传票传唤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重要程序,未经传票传唤就缺席判决,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法院的判决应当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都不符合法律规定。(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如果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那么原判决、裁定的基础就发生了变化,应当再审。(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司法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会导致判决结果的不公正。 另外,对于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在刑事诉讼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