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最新全文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是规范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依据。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是目前适用的最新版本。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政诉讼监督的基本概念。行政诉讼监督,简单来说,就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行政诉讼依法、公正进行。这一监督机制有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法治的尊严。 该规则对行政诉讼监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则,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范围包括: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等。例如,当公民认为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存在错误,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就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在申请监督的程序方面,规则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并且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请监督案件的条件和期限等内容。这使得当事人在申请监督时有章可循,能够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监督的方式,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其中,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一种监督方式;再审检察建议则是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其对相关案件进行再审的一种监督形式;检察建议适用于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以及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进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为行政诉讼监督提供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对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合法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你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等渠道获取该规则的最新全文内容,以便更详细地了解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