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有哪些最新税务规定?
我打算把自己的小公司进行简易注销,但是不太清楚现在简易注销的税务规定是怎样的。我怕自己操作不当,影响注销流程,也担心会有税务方面的遗留问题。想了解一下最新的税务规定具体内容,好顺利完成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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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注销登记时可以适用比一般注销程序更为便捷的程序。在税务方面,简易注销有着一系列的规定。 首先,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其次,对于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比如,已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不齐的,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此外,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这些都是税务注销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如果企业存在未结清税款等情况,是无法顺利完成税务注销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遵循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税务操作时,建议纳税人及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公告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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