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有哪些?


禁止使用童工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的重要法律规定。以下为您介绍我国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一规定从劳动基本法的层面,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招聘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来工作。但对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使用,不过要履行审批手续,还要保障这些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这是为了在发展特殊行业人才的同时,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是专门针对禁止使用童工问题制定的行政法规。该规定第二条指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该规定对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进一步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从更广泛的社会层面禁止了使用童工的行为。如果有单位或个人违反这一规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一种全方位保护。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从不同角度对禁止使用童工进行了规定和保障,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