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分割财产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和养父母打算解除收养关系,现在面临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解除收养关系时财产该怎么分,比如家里的房子、存款这些,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好处理后续的事情。
展开


在我国,解除收养关系时涉及的财产分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是指通过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来抚养,从而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一种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当这种收养关系解除时,财产分割的问题就需要依据法律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收养关系是经法定程序解除的,对于在收养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双方都对共同财产享有相应的权益,一般情况下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例如,如果在收养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那么在解除收养关系时,就需要对该房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如果是被收养人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导致收养关系解除的,养父母可以要求被收养人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这里的抚养费包括为抚养被收养人所支出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比如,养父母为被收养人支付了多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养父母有权要求被收养人给予相应的补偿。 反之,如果是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这是为了保护养父母在收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考虑到了生父母的责任。例如,生父母因为自身原因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就需要对养父母在收养期间的付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总之,在解除收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