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用由谁承担,律师事务所委托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在法律事务中,律师费用的承担和律师事务所委托费用标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来看律师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谁请律师谁承担费用,这是遵循“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这笔费用通常由聘请方自行支付。例如在普通的民事合同纠纷中,双方各自请律师,那么各自承担自己律师的费用。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律师费用也可能由对方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22条规定,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此外,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等中,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由侵权方或过错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 接着说说律师事务所委托费用标准。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而对于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协商时会考虑以下主要因素: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当事人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费用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要了解当地的收费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