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的特征及双方当事人的义务规定包括哪些?

我签了份租赁合同,不太清楚这份合同有啥特征,也不明白我和对方在合同里都有啥义务。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租赁合同的特征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是怎么规定的,好心里有数,避免以后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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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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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特征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义务规定。 首先,来看看租赁合同的特征。从本质上来说,租赁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这意味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的使用权交给承租人,但租赁物的所有权依然归出租人所有。比如您租了一套房子,在租赁期间您可以使用这套房子,但房子还是房东的。这与买卖合同不同,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此外,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因为租赁是有期限的,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这是为了平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保障财产的合理利用。而且,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不需要实际交付租赁物。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有支付租金的义务。有偿合同则是指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来获取租赁物的使用权。 接下来,说说双方当事人的义务规定。对于出租人而言,其主要义务包括:一是交付租赁物并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比如房东把房子租给您,要保证房子能正常居住,水电、门窗等设施都是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二是维修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如果租赁物出现问题需要维修,一般情况下是由出租人负责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承租人来说,其义务主要有:一是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这是承租人最基本的义务,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支付租金。《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二是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比如您租了一辆汽车,就只能按照正常的驾驶方式使用,不能用它去从事非法活动或者进行危险驾驶。如果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三是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要像对待自己的物品一样保管好租赁物,防止租赁物受到损坏、丢失等。四是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总之,了解租赁合同的特征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规定,有助于双方在租赁关系中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避免产生纠纷。如果在租赁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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