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必须要写期限吗?
我打算和别人签个租赁合同,但是不太确定一定要写租赁期限不。要是不写期限,会不会合同就不生效或者之后有啥麻烦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租赁合同里期限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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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租赁合同并非必须要写明期限。 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就是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合同,而不定期租赁则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期限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即使不写期限,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无法确定期限,就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比如房东要收回房子,得提前一段时间告诉租客,让租客有时间去找新的住处;租客不想租了,也得提前跟房东说,给房东时间去找新的租客。所以,虽然租赁合同不一定要写期限,但从稳定性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角度出发,最好还是明确约定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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