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老人多少岁开始需要赡养?
我爸妈现在年纪越来越大了,我也想好好尽尽孝心,承担起赡养他们的责任。但我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老人到了多少岁我就必须开始履行赡养义务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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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老人具体到多少岁时,子女就必须开始赡养。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一种法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判断是否需要开始赡养老人,关键在于老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而不是单纯依据年龄。 比如,有些老人虽然还未到传统意义上的老年年龄,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残疾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生活陷入困境,此时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相反,如果老人虽然年龄较大,但自身有足够的经济来源,生活能够自理,并不需要子女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赡养的表现形式可能更多地体现在精神关怀等方面。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无论老人年龄几何,只要他们符合“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条件,子女都应当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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